

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徐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等6市被列入新增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名单,全省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扩大至10市。
自2023年部启动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以来,江苏省首批试点城市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深入探索创新,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低效用地调查和上图入库,健全制度体系,有力推动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2024年,4个试点城市共计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约8.82万亩,4个案例入选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
存量时代,省厅坚持内涵挖潜,推动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提质增效。在全国率先开展全省范围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详细调查评价工作,形成建设用地利用质效“一本账”数据,推动存量低效用地精准“上图落位”。建立健全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产业更新、闲置扩能、增容技改、归并改造、成片开发、综合整治等多种改造模式,推动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强化数字赋能,建设“苏地慧用”智慧管理平台,对建设用地供应、开发、监管、评价、盘活进行全过程管理,实现全链条、全业务多跨协同,并结合人工智能,探索大模型在开发利用管理方面的深度融合与落地应用。“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85万亩,2024年新上工业项目容积率达1.35,较2021年提升19.5%。
下一步,省厅将落实部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要求,夯实工作基础保障,深化建设用地利用状况调查成果运用,进一步识别低效用地,细化盘活利用指引,指导各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优化存量工商业土地利用,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合理转换,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