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完成“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和落地。
《实施意见》提出,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作为底数底图,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和各类空间实体边界。同时,建立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定期监测评估和动态完善机制,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国土空间格局。
《实施意见》强调,“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永久基本农田、镇村、矿业权、对生态保护功能造成明显影响的建设项目依法逐步有序退出。城镇开发边界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了“三条控制线”的管控规则。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要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下开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