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测规[2018]1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昆山市、泰兴市和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的意见》(苏测规[2017]1号)实施以来,全省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园园区和基地势头良好,企业集群集聚效应明显,龙头企业成长强劲,在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更好地培植具有区域特点、专业特色、竞争力强的地理信息龙头企业,结合省内外管理实践和成功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园建设的意见》中的“入驻单位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免费提供;用于市场项目的,减半收取使用费。” 调整为:入驻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园区和基地的地理信息企业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经园区或基地管理方出具相关证明和局行政审批,符合《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规定》的条件,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免费提供;用于市场项目的,按收费标准的20%优惠收取使用费。
地理信息是高技术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伴随着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战略需求持续增加,数字经济、电子政务、智慧社会新兴应用市场蓬勃兴起,科技创新政策和高新技术驱动持续发力,地理信息产业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各级测绘地理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地理信息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系统化思维和规律性把握,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新时代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大好机遇,用活、用足、用好国家和省促进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入园企业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持续打造新时代“测绘苏军”,推动我省由地理信息大省向地理信息强省迈进,在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伟大实践中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更大的支撑作用。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8月21日